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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对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时,你是选择主动履行,还是恶意逃避,这笔账,你会算了吗?……”,这是钟山区人民法院德坞人民法庭就法庭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发出的第一份“法官给你算笔账”自动履行提示,这份由德坞人民法庭法官亲自制作的自动履行提示书,详细强调了拒不履行将面临的发布失信、限制高消费、涉嫌拒执罪等严重后果,让当事人能清楚地思考,权衡利弊后主动作出履行选择。案件当事人在收到这份自动履行提示后,于当日下午将调解书中所涉及退还彩礼16万元的义务履行完毕。
这起案件的及时履行圆满地化解了双方的纠纷,从源头上减少了进入执行的案件数量,是德坞人民法庭在探索如何推进立审执工作相配合的措施体现。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推行立审执配合及执源治理工作,德坞人民法庭陆续开展三项措施。
诉前全面收集信息,加大诉前调解力度。
自当事人向法庭递交立案材料起,法庭立案工作人员即注重引导原告申请财产保全及被告财产线索调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保全申请,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打消义务人逃避履行的侥幸心理,为裁判文书能够自动履行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在诉前调解中,进行专门的说理释法,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提高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
诉中注重释明引导
案件庭审结束后,再次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回应当事人的疑问,提高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认同度,降低上诉率,并在裁判文书发出时附带自动履行提示,明确告知义务人履行内容、履行期限,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形成威慑力,督促提高当庭履行及主动履行。
判后加强敦促履行
在裁判文书生效后履行期限届满前,由专人及时通过电话、短信推送等方式联系当事人,提醒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再次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不利后果,督促其尽快履行。
下一步,钟山区人民法院德坞人民法庭将继续探索立审执配合及执源治理工作路径,引导督促义务人履行义务,力求在源头处化解更多矛盾纠纷,提高司法工作效率,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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